根据《长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规范养老机构床位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长民发〔2017〕14号和长民发[2017]30号)有关要求,经区民政局实地核查,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绿园区2015年度一次性建设补贴养老机构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
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养老机构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间(7日)内向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反映(举报电话87605356):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的须署名并留下联系方式。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、具体,以便查证核实。
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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